探討五經(《舊約》前五卷,即《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的成書時間和作者問題的學術研究。五經是猶太教最早確定為聖書(正典)的經卷。按照傳統說法,這五卷書是上帝通過摩西所宣佈的律法,故亦稱摩西律法書或摩西五經。近代聖經學者根據聖經考證學的成果,對摩西是五經作者的傳統看法加以否定。

  早斯研究 猶太教與早期基督教認為摩西是五經作者,而《申命記》末章章記載摩西死和埋葬的段落則系後人所撰。10~11世紀,西班牙猶太拉比以撒·雅蘇斯指出《創世記》36章31節有“以色列未有君王治理以先……”之語,說明寫書時已在有君王治理之後;猶太學者伊本·以斯拉指出五經的一些段落不可能為摩西本人所寫,其中那些稱贊摩西的話,如“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民數記》12章)、“摩西在埃及地法老臣仆和百姓的眼中看為極大”(《出埃及記》11章)以及五經中經常出現的第三人稱格式,如“摩西將耶和華的命令都寫上”(《出埃及記》24章)等,都說明作者不是摩西。

  16世紀宗教改革之後,有更多人否定摩西是五經作者。馬丁·路德的同事卡爾斯塔特對摩西是五經作者的傳統看法表示懷疑。路德則認為五經中包括瞭晚於摩西時代的材料。18世紀阿斯特魯發現《創世記》中對神有“耶和華”與“上帝”(神)兩種稱呼;他將不同稱呼的段落互作比較,發現兩者之間常有重復和差異。據此斷定摩西寫《創世記》時手頭有兩種文稿資料,一種資料稱神為耶和華,另一種稱神為上帝。以後德國人愛希豪恩將阿斯特魯的考證方法,從《創世記》推及全部五經,進而認為摩西並非五經作者,五經是由幾種文稿底本組合而成。1833年法國人勒烏斯認為《申命記》的資料出於公元前621年猶大王約西亞修建聖殿之時,《利未記》資料則出於巴比倫被擄時期。此後五經的底本學說逐漸系統化,其中較流行的是格拉夫-魏耳豪森的四底本學說。

  四底本學說 四底本學說認為五經主要由四種底本資料組合而成,其主要論據是五經各部分之間有許多重復與不一致之處。例如《創世記》1章和2章中有兩個不同的創世故事,兩個故事記載上帝創造人和動、植物的先後順序不同;創造者的名字不同,一稱上帝,一稱耶和華上帝;創造的手段不同,一是創造者以命令創造,如“上帝說”如何如何,“事就這樣成瞭”,一為耶和華親手創造,如稱耶和華用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將所造的人安置在伊甸園裡。其次,《創世記》4章和5章中有兩個類似的傢譜,顯為同一傢譜但出自不同的底本資料,4章傢譜的文字風格類似第二創世故事,5章的則類似第一創世故事。《創世記》其他部分也有兩種資料組合的痕跡,如6章和7章中關於挪亞帶入方舟的動物,一處稱各種動物各帶進一公一母,另一處則稱帶進七公七母潔凈的動物;37章中一處稱約瑟被哥哥賣給以實瑪利人,接著卻稱他被賣給米甸商人。此外,《創世記》有同一事件重復記述的情況,如上帝兩次應許亞伯拉罕老年得子,亞伯拉罕兩次稱妻為妹以保全自己。五經中的律法部分也常有重復或差異,如關於買奴的條例有三次互有出入的規定(《利未記》25章、《申命記》15章和《出埃及記》21章),可見五經中含有來自不同底本的三組律法。

  四底本組合學說認為,從內容和資料結構角度來看,五經和《約書亞記》可以構成一個合理完整的單元。進而推論出《約書亞記》是五經的真正結束,因此可合稱為“六經”。組合六經的四種底本資料分別稱為“耶典”、“神典”、“申典”和“祭典”:

  ①耶典(J)。為一紀事史,約於公元前850年寫於巴勒斯坦南部的猶大國。內容包括上帝創造世界、始祖犯罪、洪水滅世,然後著重記述亞伯拉罕和諸族長的事跡、出埃及、曠野經歷至摩西離世前的歷史。神的名稱用耶和華,故稱耶典或J,即Jehovah(耶和華)的起始字母。

  ②神典(E)。為另一種簡要紀事史,約於公元前750年寫於巴勒斯坦北部的以色列國。自族長亞伯拉罕起首,內容類似耶典,常與耶典的資料相交織。神的名稱用上帝,故稱神典或E,即希伯來文Elohim(上帝)的起始字母。

  ③申典(D)。公元前621年猶大王約西亞修建聖殿時發現的律法書,約成書於公元前650年。為《申命記》的中心部分,故稱申典或D,即Deuteronomy(《申命記》)的起始字母。

  ④祭典(P)。為五經編集的基礎底本,從第一創世故事開始,貫穿《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除歷史敘述的部分外,主要是關於祭司律法和祭禮儀文的規定。約編集於公元前500~前400年間,它代表祭司的觀點,故稱祭典或P,即Priest(祭司)的起始字母。

  公元前722年以色列國滅亡後,耶典和神典被綜合編為“耶神典”(JE)。約在公元前6世紀又被綜合成為“耶神申典”(JED)到尼希米、以斯拉時代,代表祭司觀點的編者將祭典作為框架和耶神申典進行組合編集,約公元前400年,JEDP四種文稿組合成目前的五經。是為JEDP四底本說。

  研究的深入  從阿斯特魯、格拉夫-魏耳豪森至今,五經底本學說仍在繼續研討與發展。近幾十年來,對四種底本資料的分析研究更趨精細,如從J中分出J中分出J1J2,D中分出修訂的DS將P分為PAPB等。這種研究稱為“文學分析”。此外有以袞克爾為代表的德國學者進行的體裁考證,從比較宗教學角度研究近東一帶的古代宗教,以其他民族類同的文學資料與聖經的材料作體裁比較,鑒定聖經材料的來源與背景。在歐洲也有學者著重研究五經底本資料之前的口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