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母名與女兒名相連的命名制度。一般認為,它產生於母系氏族制的繁榮期,是由於生產力的發展,對偶傢庭的出現,子女血統以母親的世系計算的產物。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中國的佈朗族、獨龍族和高山族等雖已基本實行一夫一妻制,妻子從夫居住,但仍存在這種命名制度的殘餘。例如佈朗族的人名通常為三個音節,第一個音節系性別通稱,二、三兩個音節才是名字。母女連名,是將母名的第二個音節作為女名的第三個音節。如母親名玉南坎,女兒名字的第三個音節必須連一個南字,叫玉甩南,玉甩南之女叫叫玉溫甩。假若與別人同名,可在母名之後加上外祖母名。獨龍族則是在本人名之前、傢族名和父名之後連上母名。凡實行母女連名的民族,也實行母子連名,連法與母女連名相同。古希臘的呂西亞人曾流行此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