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或器官從供者移植到受者後,移植物與受者間相互作用所產生的免疫應答。組織或器官移植的目的是將健康的組織或器官移植到病人體內,置換已受損的器官,以恢復機體的正常生理功能。現在腎移植已廣泛公認為治療腎功能衰竭的有效措施,並已廣泛推行。其他組織或器官,如角膜、骨髓、皮膚、心、肝、胰的移植也獲得瞭不同程度的成功。20世紀初期外科血管吻合術的創建為器官移植手術奠定瞭基礎,而臨床醫師隨後進行的動物腎移植並未取得成功,以後研究證實移植物供者與受者(寄主)間由於組織相容容性抗原不同所導致的免疫排斥應答是移植失敗的重要原因。移植物與寄主之間的相互排斥稱為移植排斥;而寄主對移植物的排斥反應亦稱為排斥反應。

  移植反應的機理和類型 免疫系統具有識別和排斥異體組織的基本功能,異體組織移植時機體對異體質的排斥通過兩方面進行,一方面是細胞免疫,它是通過淋巴細胞的細胞毒作用,直接殺傷細胞;另一方面是液體免疫,抗原刺激導致抗體產生,抗原抗體作用再導致組織損傷,達到清除異體的目的。

  由於排斥應答的類型不同,臨床上可表現為超急、急性或慢性排斥現象,這都會導致移植失敗或受損器官的功能損害(如腎、心、肝功能異常),或引起嚴重感染、衰竭以至死亡。

  移植排斥反應的原因:①人類的組織相容性抗原不同,它存在於紅細胞以外的所有人體細胞表面。人類的組織相容性抗原為人巨細胞抗原(HLA),HLA抗原是由遺傳基因決定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HLA,HLA不相同的組織之間要發生排斥反應,這是引起移植排斥的主要原因。②血液的ABO系統不匹配,移植要成功,也必須匹配(不一定相同),當 ABO抗原相同時,移植的成功率可以提高。③其他抗原系統(例如Rh系統等)不同,相對地說不太重要。

  移植反應可以有不同的類型(表1)。寄主免疫功能正常時,對移植物的排斥反應稱寄主抗移植物反應,是臨床上最重要的一類反應。當寄主免疫功能明顯低下時,不能對移植物產生排移反應;相反,含有大量免疫活性細胞移植物對寄主組織卻產生瞭排斥反應,導致寄主組織的損傷。此時,不但移植不能成功,寄主的安全也受到威脅,這種情況稱為移植物抗寄主反應。它多發生於移植骨髓、胸腺等的情況下;還有一類反應是移植物抗移植物的反應,這是同一寄主同時接受不同來源的移植物時,移植物之間發生的相互排斥作用。

表1 移植免疫的類型

  根據移植物的來源與寄主之間的遺傳學關系,組織移植又可分為不同類型(表2)。①自體移植:是把組織由同一個體的一處移植至另一處,由於不存在組織不相容的問題,所以隻要外科操作不出問題,應該100%成功。②同基因移植:是HLA相同個體之間的移植,也都應該成功。但是,HLA相同的情況(如同卵雙胎)在臨床上極難遇到,所以此種移植機會很少。③異體移植:是同一種系不同個體之間的移植,由於個體遺傳性質不同,隻有抗原性相近才能成功。為瞭減少排移反應,還必須通過各種途徑來降低寄主的免疫反應性。④異種移植:是不同種系間的移植,由於組織不相容性,這種移植不能成功,隻能用作權宜之計。例如當大面積燒傷時移植豬皮,其目的隻在於暫時覆蓋創面,為以後的自體植皮或異體植皮創造條件,異種移植物最終必將被排斥。

表2 組織移植的類型

  排移反應的類型 由於排斥應答的類型不同,臨床上可表現為超急、急性或慢性排斥現象,這都會導致移植失敗或受損器官功能損害(如腎、心、肝功能異常),或引超嚴重感染、衰竭以至死亡。在這方面,研究得最多的是腎移植後排移反應(表3)。

表3 排移反應的類型(以腎移植為例)

  ①超急性反應或稱速發反應是由於寄主過去曾多次妊娠、反復輸血或接受過異體移植,受者體內已有抗供者HLA或ABO抗原的預成抗體,此次器官移植後數分鐘或數小時移植物即可與預成抗體結合,形成免疫復合物,激活補體系統,發生不可逆轉的超急排斥。這類反應一旦發生,必須立即除去移植物,否則會引起寄主死亡。

  ②早期急性反應是由於 HLA抗原不相容,異體抗原被寄主淋巴細胞識別,導致發生細胞免疫反應。這一類反應可通過加強免疫抑制來控制。若能得到控制,則移植物的部分纖維化,未受損傷的部分可成活並發揮功能。

  ③晚期急性反應因寄主產生對抗異體抗原的抗體,反應以體液免疫為主。這一類反應偶可通過加強免疫抑制控制,但通常的結果是導致移植失敗。

  ④慢性反應常發生於長期應用免疫抑制治療的患者,屬於細胞和體液免疫反應。這類反應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結果是導致移植失敗。

  1906年異體角膜移植獲得成功,至今已成為最常用異體移植方法之一。角膜移植容易成功的主要原因是移植物一角膜不含血管,因此它與寄主間無血液溝通,不引起排斥反應,故不需行免疫抑制治療,輕度的炎癥反應,局部應用皮質類固醇控制。若發生較明顯的排移反應或移植物血管化便需要全身應用皮質類固醇或免疫抑制劑。皮膚移植已廣泛應用於處理大面積燒傷。由於廣泛燒傷引起免疫抑制,所以臨床上一般不需作 HLA交叉配合,移植的皮膚可以存活較長時間,但它最終將被排斥。重要的是利用植皮後的短期內對創面的保護作用。其他如肝、心、胰、骨髓、胸腺等的移植也已積累瞭一定的臨床經驗。

  為提高異體移植的存活率,必須首先對移植雙方進行HLA定型和配型試驗,以尋找HLA抗原最接近的移植者。其次,寄主的免疫反應性應加抑制,以減低排斥應答,這可以通過放射線照射或免疫抑制劑、皮質激素的應用等來達到目的。另外,移植術後要應用免疫學方法監測排斥應答,以便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或避免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