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格萊斯頓

  英國自由黨領袖、首相(1868~1874,1880~1885,1886,1892~1894)。1809年12月29日,出生在利物浦一個富商傢庭。曾就學於伊頓公學和牛津大學。1832年作為托利黨人當選為國會議員。。1845年加入R.皮爾內閣,任殖民地事務大臣和貿易大臣。支持皮爾政府在稅收方面進行的自由主義改革。1846年他和皮爾不顧黨內多數的反對,聯合輝格黨議員在議會通過廢除谷物法。1853年進入阿伯丁伯爵G.H.戈登內閣,任財政大臣,提出削減稅收的財政計劃。力主英國參加克裡木戰爭。1859年加入自由黨,在H.J.帕默斯頓內閣中任財政大臣,制定自由貿易預算方案,取消保護關稅制度,受到工業資產階級青睞。1867年被選為自由黨領袖。次年,格萊斯頓第一次組閣。執政期間,他努力推行資產階級自由主義政策。1870年,改革國民教育和文官考試制度。1871年,承認工會的合法地位,同時頒佈禁止罷工時設置工人糾察隊的法令。此外,他還實行陸軍改革,推行短期兵役制。設立內政部加強監督地方自治機關,實行下院秘密選舉。1873年提出廢除所得稅,1880年格萊斯頓第二次組閣。1882年拒絕接受女王授予伯爵爵位。1884年,他進行第三次議會改革。1886年,格萊斯頓第三次組閣時,一直關註愛爾蘭問題,主張“綏靖愛爾蘭”,一方面要無情地鎮壓愛爾蘭人民爭取獨立的鬥爭,另方面實行溫和改革,以緩和革命。他提出愛爾蘭自治法案,遭到自由黨內以 J.張伯倫為首的具有帝國主義傾向的派別的反對。格萊斯頓繼續執行保守黨的對外擴張政策。1880年,他結束英阿戰爭,宣佈阿富汗為英國的保護國。1882年,出兵強占埃及。1892年,格萊斯頓第四次組閣,又提出愛爾蘭自治法案,被上院否決。此外他還反對大量增加海軍經費,遭到閣員們的不滿。1894年被迫辭職。1898年5月19日,患癌癥逝世於哈瓦登,葬於威斯特敏斯特教堂墓地。

  主要著作有《國傢及其與教會的關系》(1838)、《荷馬和荷馬時代研究》(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