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所屬的最大的一支武裝力量。“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的簡稱,是與“巴勒斯坦”、“解放”、“運動”三個詞對應的阿拉伯語詞首音節的漢譯形式。1959年10月10日正式成立。1963年在阿爾及利亞設立第一個辦事處,1965年1月1日在巴勒斯坦北部加利利山區首次發動反對以色列的武裝鬥爭。到1968年已發展為一支主要的巴勒斯坦軍隊。法塔赫控制著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領導機構、大部分群眾團體和駐外代表機構。

  法塔赫所屬的武武裝部隊稱為“暴風”部隊,分編為雅爾-穆克旅、卡斯特勒旅、卡拉瑪旅和艾吉納丁旅。此外還有海上武裝力量(以武裝摩托艇為主)和特別行動部隊。1982年6月黎巴嫩戰爭爆發後,其兵力主要分佈在黎巴嫩的貝卡谷地和的黎波裡地區,以及突尼斯、阿爾及利亞等國。

  法塔赫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代表大會,大會閉會期間由革命委員會行使其職權。革命委員會負責選舉產生中央委員會。中央委員會是法塔赫的最高領導機構,下設主管軍事的“暴風”部隊總司令部以及財務、外交、組織和宣傳等部門。從1980年5月法塔赫第4次代表大會以來,亞西爾·阿拉法特一直擔任中央委員會主席兼“暴風”部隊總司令。

  法塔赫在1980年5月第4次代表大會上通過的政治綱領申明,其目標是“在經濟、政治、軍事、文化和思想上消除猶太復國主義實體,在整個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一個民主的巴勒斯坦國”。黎巴嫩戰爭爆發後,法塔赫內部在政治目標和鬥爭手段等問題上的分歧表面化。以阿拉法特為首的多數派明確表示接受聯合國有關巴勒斯坦問題的所有決議,接受在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建立一個國傢的主張,認為在堅持武裝鬥爭的同時,應側重政治和外交努力,願意通過談判解決巴勒斯坦問題。而反對派則堅持要在巴勒斯坦全境建立一個統一和獨立的國傢,不承認以色列的生存權;強調武裝鬥爭是爭取解放的唯一途徑,拒絕政治談判,反對各種和平方案。政治分歧加劇和外部勢力的插手,終於導致法塔赫組織上的分裂。1983年5月,以法塔赫革命委員會委員、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武裝力量作戰部部長阿佈·穆薩等人為首的部分法塔赫軍官宣佈脫離法塔赫,成立“巴勒斯坦革命運動”,兩派發生武裝沖突。隨後,法塔赫反對派同“人陣”(總部)、“閃電”、“人鬥陣”組成“民族聯盟”。1985年3月,法塔赫反對派又同這3個組織及“人陣”、“巴解陣”組成“巴勒斯坦民族拯救陣線”。

  法塔赫總部1982年夏從貝魯特遷至突尼斯,總部下設約旦、敘利亞和黎巴嫩地區委員會。機關刊物為《法塔赫》周刊,廣播電臺為“暴風之聲”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