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西斯政黨。曾譯為德國國傢社會主義工人黨(簡稱國社黨)。也稱納粹黨。納粹是德語Nationalso-zialist(民族社會主義者)一詞的縮寫詞Nazi的漢語音譯。前身為1919年1月5日由A.德萊克斯勒和C.哈勒建立的德國工人黨。1920年9月30日,該黨用“德意志民族社會主義工人聯盟”的名義在慕尼克登記。1921年6月29日,A.希特勒任黨的主席。1946年9月30日被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宣判為犯罪組織。

  19199年希特勒成為德國工人黨黨員。1920年2月該黨公佈他與德萊克斯勒合作起草的25點綱領,後改名為德意志民族社會主義工人黨,1923年希特勒暴動失敗後納粹黨被取締,1925年2月重建。重建後利用德國人民對《凡爾賽和約》的不滿大肆煽動日耳曼民族主義情緒,黨員人數激增,1928年為10萬人,1931年超過80萬人,1932年達140萬人。1930年國會選舉中,該黨議席從12席增至108席,1932年又增至230席。1929~1932年的世界經濟危機,為納粹運動的發展提供瞭土壤,愈來愈多的壟斷資本傢支持納粹黨。1932年11月,大資產階級和大地主聯名上書魏瑪共和國總統P.von興登堡,要求委任希特勒為總理,並最終於次年1月30日將希特勒推上臺,納粹黨成為執政黨。希特勒當權後,宣揚泛日耳曼主義,打擊和取締其他政黨,確立法西斯一黨專政。在國內取消民主自由(見彩圖),煽起排猶運動,實行法西斯恐怖統治。對外撕毀《凡爾賽和約》,瘋狂擴軍備戰,組織軸心國集團。實行侵略擴張政策,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戰,給德國和世界人民帶來深重災難。

  納粹黨的理論是19~20世紀各種反動思想的混合,法西斯主義者通過狡詐的種族及社會煽動和民族主義與“社會主義”的欺騙宣傳,散佈對民主主義、馬克思主義和猶太人的刻骨仇恨。納粹黨還竭力宣揚種族優劣論、個人獨裁論和生存空間論,為其侵略擴張和戰爭政策制造“理論根據”。

  納粹黨的成分十分復雜,既有經歷過納粹運動早期風險的亡命之徒、種族主義空談傢,也有殷實的資產階級,還有一般店主、職員、工人和農民。納粹黨成立伊始,便培植對領袖的崇拜,編造關於希特勒的神話,貫徹對獨裁者的絕對服從。

  納粹黨頭目除希特勒外,還有G.施特拉塞、R.赫斯、H.戈林、P.J.戈培爾等。在州、區、鄉設地方和基層組織,統歸全國委員會領導。下轄組織有沖鋒隊、黨衛軍、國傢秘密警察(蓋世太保)、納粹黨外事局、希特勒青年團、納粹婦女聯合會等。宣傳喉舌為《民族觀察傢》、《進攻》、《民族社會主義通訊》。綱領性的讀物為希特勒的《我的奮鬥》。黨旗上有紅底白圓心、中間是一個“卐”字的圖案。納粹黨徒聲稱紅的象征社會主義,白的象征民族主義。黨徽上亦有“卐”字圖案。

身著納粹制服的德國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