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對某些商品規定的價格極限。是國傢幹預價格的一種手段。分為最高限價和最低限價兩種:①最高限價。一般適用於某些價格偏高的工業品和農產品。國傢對某些商品價格規定最高限價,是為瞭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在資本主義國傢,如美國、日本,對重要農產品(如糧食)的銷售,無論是批發還是零售,都受到政府規定的最高價格的限制。在中國,國傢對邊遠地區某些工業品的銷售價格都規定最高限價,其目的是為瞭平抑市場物價,保證物價相對穩定,保障人民生活安定和扶持邊遠地區經濟發展。②最低限價(即即保護價)。一般適用於某些價格偏低的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對某些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規定最低限度,是為瞭保障農民的合理收益。

  在對外貿易中,國傢規定進出口商品的最高或最低價格,作為衡量商品可否進出口的條件之一。限價還用於對外貿易的契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