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鴻生

  中國近代民族資本傢。浙江定海人,父劉賢喜,做過招商局的輪船買辦。1906年,劉鴻生由上海聖約翰大學輟學,入上海工部局老閘捕房當教員,1908年,進上海會審公廨當翻譯。約半年後,轉入意籍律師穆安素事務所工作。1909年,入入英商開平礦務局,在上海任推銷員,為開平煤打開銷路。1911年,升為開平礦務局(1912年後,改稱開灤礦務局)買辦,設立帳房,賺取傭金。隨後,又與上海義泰興煤號合作,經銷開灤煤,分取利潤。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他自租船隻,由秦皇島裝載開灤煤運滬銷售,約有三年時間,賺銀百萬餘兩。1918年為擴展煤炭經營,他與義泰興煤號等夥設義泰興董傢渡煤棧,並委托英商殼件洋行經理碼頭業務。此後,他又在上海及長江下遊各埠與人廣設銷煤機構。

  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提倡國貨,抵制外貨,使民族工業得到進一步發展。1920年1月,劉鴻生在蘇州與人夥設華商鴻生火柴公司,資本12萬元,他占3/4。這是劉鴻生資本向工業企業轉化的起點。此後,他又獨資或與人合資設立華商上海水泥公司、中華煤球公司、大華保險公司、華豐搪瓷公司、章華毛絨紡織公司、中華工業公司、華東煤礦公司、中國企業銀行等。到1931年底為止,劉鴻生的企業投資(包括公司股票、合資股份及船舶碼頭三項)已達745萬餘元,被稱為中國的“煤炭大王”、“火柴大王”。1932年11月,出任國營輪船招商局總經理。

  抗日戰爭爆發後,劉鴻生在日本侵略軍占領區內的企業受到損失。1938年6月他出走香港,旋轉赴內地。在內地和香港再與民營企業或官僚資本合資設立華業和記火柴公司、大中華火柴公司、中國火柴原料公司、中國毛紡織公司、西北毛紡織公司等。還擔任國民黨政府火柴專賣公司總經理、全國專賣總局局長。

  抗日戰爭勝利後,劉鴻生於1945年10月回到上海,任國民黨政府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執行長兼上海分署署長。1946年春,他在淪陷區的企業全部收回。但除火柴和碼頭業有暫時的發展外,其餘企業經營都很困難。1948年8月,國民黨政府實行“金圓券”政策(見國民黨政府統治時期的通貨膨脹),劉氏企業遂全部陷於癱瘓。

  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劉鴻生曾一度跑到香港。同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他回到上海,歷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委員、華東軍政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工商聯常務委員、上海市工商聯副主任委員等職。1956年10月在上海病故。在去世前半個月,他發表瞭一篇談話:《為什麼我擁護共產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