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或抽象的人類勞動。構成商品的因素之一。商品經濟特有的範疇。

  人類抽象勞動的結晶 商品是用來交換、能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勞動產品。它不僅具有使用價值,而且還可以用來交換其他商品,因而具有交換價值。兩種質上不同的使用價值能按一定比例相交換,如1隻羊能換20尺佈。1隻羊有20尺佈的交換價值,是因為它們具有勞動產品這樣一個共同屬性。非勞動產品,即即使很有用,如空氣,也不會有人同它相交換。當我們把勞動產品的使用價值撇開,也就把創造使用價值的勞動的有用性質和具體形式撇開瞭,各種勞動不再有什麼差別,全都化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類勞動(見具體勞動與抽象勞動)。這樣的勞動產品,如羊和佈,不再是牧人勞動、織工勞動的產品,而隻是無差別的人類勞動的產物。“這些物現在隻是表示,在它們的生產上耗費瞭人類勞動力,積累瞭人類勞動。這些物,作為它們共有的這個社會實體的結晶,就是價值──商品價值”(《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1頁)。換言之,勞動產品作為價值,隻是生產它們時所耗費的人類勞動,是在商品的交換關系或交換價值中表現出來的共同內容。

  商品的價值表明:①勞動產品必須有使用價值,才會有價值,而且隻有通過交換供社會使用的勞動產品才有價值。無用的東西或者沒有社會使用價值的東西,就沒有價值。②價值由抽象的人類勞動而不是由具體勞動形成。具體勞動和自然物質相結合創造出商品的使用價值;抽象的人類勞動這個社會實體形成價值,是價值的唯一源泉。商品的二因素來源於生產商品的勞動的二重性。而且,處於流動狀態的人類勞動形成價值,但它本身不是價值。價值實體是凝結在商品中的人類抽象勞動。它在凝固的狀態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為價值。③價值是不能和交換價值分開的。價值是看不見,也摸不著的,它隻有在商品交換中,通過一種商品同另一種商品的相互對等、相互交換的關系才能表現出來。商品作為價值相互對等、相互交換的關系,稱為價值關系。在價值關系中,價值是交換價值的內容,交換價值則是價值的表現形式。價值不是商品的自然屬性,而是生產者通過商品流通相互交換其活動的一種社會屬性。

  價值量的決定 價值是人類抽象勞動的結晶這一質的規定性,決定商品的價值量要用它所包含的勞動量來計量。勞動量用勞動持續的時間來計算,用時、日等單位做尺度。每一種商品通常都有許多勞動者進行生產,他們的生產條件也有好有壞,勞動力有強有弱的區別,勞動的熟練程度和緊張程度也有差別,因此,生產一件商品所耗費的個別勞動時間並不一樣。但是,決定一件商品價值量的,不是個別勞動時間而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同前,第23卷,第52頁)。如果商品價值量不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決定,那麼,一個商品就會具有各種不同的價值量,同時,技術水平越低、勞動越不熟練或越是偷懶的人,反而會因所耗費的個別勞動時間多而獲得更多的收入。

  商品的價值量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商品生產者的勞動力耗費即活勞動所創造的新價值;另一部分是生產者的具體勞動把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上原有的舊價值轉移到產品中去。但無論是前者或後者,加到一個商品中去的都隻限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價值量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隨著勞動生產力的變動而變動。勞動生產力提高,同量勞動會生產更大量的商品,或生產同量商品所耗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減少,從而單位商品的價值量就會降低。反之亦然。所以商品的價值量與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的量成正比,與這一勞動的生產力成反比。

  價值是商品經濟特有的歷史范疇 在任何社會條件下,勞動產品都有使用價值,但隻有用於交換的勞動產品即商品,才不僅有使用價值而且有價值。由於勞動產品轉化為商品,人類勞動才表現為價值。因此,價值是一個歷史范疇。勞動產品成為商品的條件,就是勞動表現為價值的條件。價值的歷史性由商品的歷史性所決定。

  商品不是人類社會自始至終都有的,它產生於原始社會末期。勞動產品成為商品,隻因為他們是在社會分工的條件下彼此獨立進行的私人勞動或個別集團勞動的產品。社會分工使商品生產者的勞動成為社會總勞動的一部分,但它們卻直接的是私人勞動而不是社會勞動。生產者之間勞動上的社會聯系,他們勞動的社會性質,隻有通過交換勞動產品才表現出來,從而生產商品的勞動才表現為價值。到瞭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社會占有全部生產資料並且以直接社會化的形式把它們應用於生產的時候,每一個人的勞動從一開始就將成為直接的社會勞動,生產者不再交換自己的產品,耗費在產品生產上的勞動,也就不再表現為價值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