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一定時期內對社會經濟發展起決定作用的建設專案。

  意義 社會主義基本建設是有計劃按比例地進行,但由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性,各個時期都會發生生產建設的不平衡。為瞭保障經濟穩定協調地發展,在建設上就不能平均使用力量,不分主次,齊頭並進,而應當有其戰略重點。例如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1953~1957)的戰略任務是集中主要力量發展重工業,建立國傢工業化和國防現代化的初步基礎。與此此相適應,當時確定的重點建設,就集中體現為蘇聯援建的156個重點建設項目,分屬於冶金工業、能源工業、機械制造工業等部門。進入80年代,為瞭實現到20世紀末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使全國工農業總產值翻兩番的戰略目標,國傢建設的重點轉向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及其他短線產業的建設。因為這些產業滯後,會影響國民經濟的全局,即使各個局部一時有某些發展,也難以實現供產銷的平衡,因而不能持久。

  特點 重點建設是中國社會主義條件下資源配置的一種特有的形式,它與國外的“產業傾斜”或“傾斜生產方式”、“不平衡增長”等理論和政策有所不同。其特點是:①以馬克思主義的再生產原理為指導,根據國民經濟按比例發展的客觀要求,在綜合平衡的基礎上作出的安排。②直接憑借公有制和經濟計劃的優勢,根據國傢既定的產業政策和投資政策,以國傢投資的方式進行的特定的建設,並采取指令性計劃管理的形式,而不是僅憑計劃指導和優惠政策對私人投資所采取的鼓勵措施。

  資金來源 重點建設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經濟活動,由國傢計劃進行調節,其資金由國傢財政保證供應。國傢財政不僅可使重點建設有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保證建設按計劃順利進行,而且有利於國傢進行宏觀經濟調控,穩定經濟大局,它體現著社會主義財政的建設職能。80年代以來,由於國傢財力不足,重點建設所需資金部分靠臨時發行債券和銀行貸款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