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的特性在作品中的具體體現。主要指在假定情境中人物心理的直觀外現。從廣義角度講,它是美學的一般範疇。

  戲劇性是把人物的內心活動(思想、感情、意志及其他心理因素)通過外部動作、臺詞、表情等直觀外現出來,直接訴諸觀眾的感官。在戲劇作品中,人物的心理活動都受情境的規定和制約,而作為心理直觀外現的手段──動作,也都以情境為前提條件。特定的情境──特定的心理內容──特定的動作,這是體現在戲劇作品中的一個因果性鏈條。同時,在戲劇作作品中,每一個情境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假定性。據此,“假定情境”也應該成為戲劇性的內涵。

  人們在談到戲劇性的時候,還常常涉及偶然性、巧合、驟變等等現象,特別是當人們把這一概念作為生活用語時,往往取這種含義,這是戲劇性的原始的、外在的含義。

  由於戲劇理論傢們對戲劇的特性持有不同的觀點,因而對戲劇性的解釋也不一樣。概括地說,有以下幾種:①把戲劇性與沖突聯系在一起,認為戲劇性就在於緊張、深刻的矛盾沖突,所謂“沒有沖突就沒有戲”,是這種觀點的通俗的表述。②戲劇性在於戲劇作品中人物之間相互影響、相互較量,德國理論傢奧古斯特·施萊格爾曾明確表述這種觀點。③從戲劇與小說、抒情詩的區別這一角度探究戲劇的特性,並以此為根據為戲劇性下定義。德國劇作傢、理論傢弗賴塔格據此將戲劇性視為凝結成意志和行動的內心活動以及由於自己和別人的行動在心靈中引起的影響。由於戲劇性的含義難於把握,有人轉向從戲劇演出的效果這一角度去解釋它。比如,威廉·阿契爾認為:戲劇性在於能夠使聚集在劇場中的普通觀眾感到興趣的虛構人物的表演。美國戲劇理論傢喬治·貝克則把它限定為:以虛構人物的表演,通過感情渠道,使場內普通觀眾發生興趣。

  

參考書目

 顧仲彝:《編劇理論與技巧》,中國戲劇出版社,北京,1981。

 譚霈生:《論戲劇性》,北京大學出版社,北京,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