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現存最早的、系統的戲劇理論著作。所謂“舞”,實指戲劇,一譯《戲劇論》。作者相傳是婆羅多。成書年代約在西元紀年前後,一般認為在西元後。它是一部詩體(歌訣式的)著作,隻在很少地方夾雜散文的解說。全書共分37章(孟買本),全面論述瞭戲劇工作的各個方面。在戲劇實踐方面,它論述瞭劇場、演出、舞蹈、內容情調分析、形體表演程式、詩律、語言(包括修辭)、戲劇的分類和結構、體裁、風格、化裝、表演、角色,最後廣泛地論述瞭音樂。它基本上是一部註重實際演出工作的書,但在戲劇理理論方面也接觸到一些重要問題。它承認現實生活是戲劇的基礎與來源,主張戲劇全面反映現實、模仿現實生活。它認為戲劇不隻是滿足觀眾的不同需要和娛樂,更應當有教育意義;戲劇應有統一的基本情調,一切必須與此結合並為此服務;戲劇與其源泉的關系是“模仿”,與其效果的關系是“感染”,中間環節則在於凝為以“情”為基礎的“味”,借復雜的表演以求傳達出統一的內容。它分析現實生活中人物的心理狀態與感情特征而歸結為8種“味”(艷情、滑稽、悲憫、暴戾、英勇、恐怖、厭惡、奇異)和許多“情”,──提煉為舞臺上的表演程式。它還分析觀眾的各種情況,認為“世人”的種種不同品質是戲劇基礎,而“世人”是評判戲劇成敗的權威。《舞論》突出論述瞭劇本、演員和觀眾的關系問題,強調瞭表演藝術在演劇中的特殊作用。與亞裡士多德的《詩學》不同,《舞論》通過“情”與“味”的論述,確立瞭以演員表演為中心、重視觀眾審美作用的戲劇觀。這些理論長期以來影響著印度戲劇的發展,同時也越來越引起瞭世界各國戲劇理論研究者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