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文學劇本搬上銀幕使其成為影片的主要藝術傢,影片製作的核心人物,影片思想、風格、表現技巧的掌舵人。他負責調動並掌握電影這一綜合藝術各部門的創造力和積極性,用以協同地和諧地完成影片的創作。

  導演參與劇本的構思、寫作或修訂。在文學劇本的基礎上,結合自己的生活感受和藝術觀念,創造性地運用蒙太奇思維、電影特殊表現手段,對未來影片的主題意念、人物形象、情節和動作、造型和音響、敘述方法、時空結構和藝術樣式,進行總體構思,作出總體規劃劃,寫出分鏡頭劇本,寫出或口頭講述導演闡述,以作為未來影片的總設計圖。

  在影片攝制階段導演負責組織和指揮工作。首先要組織攝制組的班子,確定人選(包括演員)。然後,根據總體構思,對攝影、演員、美術設計、錄音、作曲、剪輯等創作部門提出要求;通過排練,確定演員對角色的創造;審定各部門的創作規劃;集中和依靠各藝術傢的智慧指揮拍攝,以實現預期的藝術效果。鏡頭拍攝中和完成後,指導並依靠剪輯部門,完成鏡頭的組接和聲畫合成。一部影片的質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於導演的素質與修養。

  導演在影片攝制過程中和制片人──攝制組行政和生產的領導者是合作關系,他的藝術創作活動得到制片人的充分尊重和配合,也受到生產條件如攝制期限、成本預算等等的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