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春秋後期晉國都城遺址。位於山西省侯馬市西北部。面積約35平方公裡。據《左傳》記載:成公六年(西元前585) 晉人由故絳遷都於汾澮之交的新田,仍稱絳,直至晉亡(據《史記》為前376年;據《竹書紀年》為前370或前369)。以後該地歸於魏,漸廢棄。舊說新田在今曲沃縣西,據考古發現證明應即今侯馬晉國遺址。1954年由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調查發現,後經多次勘查發掘,主要有:1956~1957年發掘、勘探,發現古城;1961年發掘平陽機械廠2號鑄銅遺址;19622、1965年對遺址進行全面勘探;1962~1964年發掘平陽機械廠22號鑄銅遺址;1965~1966年發掘盟誓遺址;1959~1986年多次發掘上馬墓地;1984~1986年發掘北塢古城府庫遺址和呈王古城東建築群遺址。侯馬晉國都城廢棄後未經大的興建和破壞,地下遺存保存較好,是春秋中晚期的代表性城址。196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城址 已發現東周古城址7座。城墻為夯土構築,僅有湮埋地下部分,寬度3~16米不等。位於西北部的4 座古城互相毗連。其中白店古城位置偏南,保存甚差,整體情況不詳。其他3座古城整體平面呈品字形。西南的臺神古城東西長約1700米,南北寬約1250米;東南的牛村古城東北部呈缺角狀,南北長約1650米,東西寬約1100米;北部的平望古城東北角外凸,南北長約1025米,東西寬約900米。這3座古城面積約4.7平方公裡,應是新田的主體部分。平望古城中部有大型夯土臺基1座,南北長約95米,寬約75米,北高南低呈階梯形,現存高約8.5米。臺基南分佈大型夯土基址20餘處。牛村古城西北部有方形夯土臺基1座,每邊長約52.5米,現存高6.5米。南面亦分佈一些殘破夯土基址,其東、南兩面有長約400米的夯土圍墻與牛村古城城墻相接。這些地方應是當時的宮殿區。此外,臺神古城西北汾河岸上有大型夯土臺基一處。東北部的馬莊古城平面曲尺形,中部有南北向城墻相隔,東城南北長約350米,寬約300米,內有夯土臺基1處;西城南北長約250米,寬約200米。東部的呈王古城平面曲尺形,中部有東西向城墻相隔,北城東西長約400米,寬約168米,內有數處建築基址;南城東西長約214米,寬約105米。北塢古城在遺址東北部北塢村東南,距中心地帶較遠,時代為春秋晚期至戰國早期,包括東西並列兩座近方形的古城。東城邊長約550米,西城邊長約380米。東城中部探出成組建築基址,西南部發掘出3座東西並列的府庫類遺址,每座南北長58米,寬16米。按其時代、形制等分析,可能為卿大夫的封邑。牛村古城南郊一帶分佈著密集的鑄銅、制石、制骨、制陶等作坊遺址。澮河南岸上馬村東為一處西周至東周時期的墓地。呈王古城東南一帶為與祭祀有關的排葬墓、埋牲坑、盟誓遺址和建築基址。

  鑄銅遺址 分佈在牛村古城南郊。2號與22號兩處鑄銅遺址相距約400米,面積各約2萬餘平方米。發掘出房屋70餘座,井、窖穴、灰坑、窯、甕棺葬等遺跡1500餘個和一處長70餘米、寬7~8米的工作場所。房屋多為半地穴式,少量為窯洞式,平面長方形、方形或圓形,一端有臺階式門道。窖穴、灰坑多長方形、圓形,個別棄埋有人骨骸。水井皆長方形,深13~15米,大部兩側壁上有腳窩。出土與鑄銅有關的生產工具有銅和骨制的多種刻刀和多量礪石,還有大量陶范、熔爐、通風管、煉渣和100餘件鉛錠。熔爐一般直徑約30 厘米,草泥質,由一、二層爐圈和爐盆相接構成。通風管亦草泥質,多呈牛角狀,長40~50厘米。共出土陶范約5萬餘塊。各遺址生產上可能有分工。2號遺址的產品以鼎、簠、壺、舟、匜、鑒等禮器和編鐘為主,另有車軎、當盧、馬銜等車馬器和陽燧、帶鉤、鏡等用具。陶范中約半數為模,多數范未經澆鑄,有的且已合好待鑄。22號遺址產品以䦆、斧、鑿等工具為主,多達數千件,另有少量劍、戈、鏃等兵器和空首佈范。絕大部分范經澆鑄,另出多量熔爐、通風管。西南的54號遺址出土空首佈芯10萬個以上。空首佈范和空首佈皆為聳肩、尖足,個體較大。西北部一個灰坑1964年采集帶鉤和車馬器范1萬餘塊,帶鉤形制多樣,有的大小成列。陶范中有花紋的約1萬塊。最常見的主體紋飾為二方或四方連續紋樣的蟠螭紋,形式富於變化。雲雷、绹索、鱗片、貝紋多作為鑲邊、界帶或襯地。常見紋飾還有蟠虺、蟠螭啣虺、獸面、龍、鳳、虎、牛、鳥、垂葉、渦紋等。其中蟠螭啣虺、獸面啣螭及鳳紋為多層浮雕式,雄渾古樸,極富特色。還有作為器物座承的人形,其中女性為立人,頭戴月牙形冠,著長衣,腰系帶,打雙蝴蝶結;男性為跪坐人形,“斷發紋身”,腰系帶,背部斜插短劍。紋飾中還有多量錯鑲紋飾,構圖簡練,線條粗細相間,末端尖尾,鑄造後局部或全部需再錯鑲其他金屬或礦物。鑄造較簡單的器物用雙合范一次渾鑄,有的一件多器,陶范可多次使用。鑄造較復雜的器物采用復合范,如大型編鐘范、芯共96塊,分塊、榫卯、澆註系統等,設計合理,分型面平整,合范嚴密,制作技藝純熟。器物附件多采用分范合鑄。紋飾帶則普遍采用截取一部分作為模板翻制范塊,再按器形需要拼接成為較大的范塊,極大地提高瞭工效。另外發現少量疊鑄小件器物的范。還發現一些器物胚模、裝配模和練習范。這些都是研究東周鑄銅工藝的珍貴材料。

  盟誓遺址 面積約3800平方米。發現瘞埋犧牲的土坑 (“坎”)400餘個,較大的埋牛、馬、羊,較小的埋羊或盟書。多數坑的北壁底部有一個小龕,放置一件(個別數件)祭玉(“幣”),有璧、璜、瑗、玦、圭、璋等。埋葬盟書的坑集中在西北部,共出土盟書5000餘件,其中字跡比較清楚的656件(見侯馬盟書)。多數學者認為是晉定公十五年至二十三年(前497~前489)晉國世卿趙鞅同卿大夫間舉行盟誓的約信文書。它的發現對研究東周盟誓制度、文字及晉國歷史有重要意義。

  在盟誓遺址北約500米,呈王古城東已探出夯土建築基址78處。其中最大一處東西寬55米,南北長70米。其東、東南、西南數百米距離內都曾發掘出與祭祀有關的遺址。可能為宗廟類建築遺址。

侯馬晉國遺址平面圖

  墓葬 較大面積的墓地僅發現上馬墓地1處,面積約20萬平方米。已發掘1300餘座墓葬和3座車馬坑。時代從西周早期至戰國中期。墓地分為若幹區,墓葬之間少有打破關系,可能屬於有親緣關系的若幹傢族。形制均為長方形土坑豎穴墓,葬式絕大多數為仰身葬 (直肢或曲肢)。較大型墓40多座,墓壙長4~6米,寬2.5~5米。葬具一槨一棺或一槨重棺。隨葬青銅器較多,有列鼎3件和簠、簋、盤、匜、舟以及車軎、馬銜、戈、鏃等,還有陶鬲、石圭和玉、石、骨質裝飾品。墓主身分應屬下層貴族。其中M13位於墓區北部,時代屬春秋中期,隨葬銅鼎7件,可組成3件列鼎2套。其中2件無蓋鼎上有銘文,作器者為“䣄 (徐)王之子庚兒”。另有鬲4件,甗、簋( 敦)、簠、方壺各2件,盤、匜、舟各1件,編鐘9件,編磬10件以及兵器、車馬器、裝飾品等。中型墓150多座,墓壙長3~4 米,寬約2米。多用一棺,少數有槨。隨葬銅器有鼎、簋、舟、豆等一至數件和車軎、戈、矛等,另有陶鬲、陶壺和少量石圭、玉、石裝飾品。小型墓占80%以上,一般約長2米,寬0.8米,多用一棺,少數無葬具。一般僅隨葬一件陶鬲和少量骨、石、玉質飾品。

  遺物 遺址中發現的遺物種類甚多,有䦆、斧、鑿、削、空首佈、鏃等銅器,刀、錐、簪、梳等骨器以及角鑣、角螄、蚌刀、蚌鐮、石圭等。陶器數量最多。陶質以泥質灰陶為主,其次為夾砂灰陶和紅褐陶。紋飾主要為繩紋,部分泥質陶器上盛行暗紋,有鋸齒形、螺旋形、魚、鳥、獸等,有的陶器上刻劃數字等符號或圖案。陶器種類有鬲、鼎、釜、甑、盆、缽、蓋、豆、盤豆、罐、甕、壺、鑒以及筒瓦、板瓦、素面半瓦當等。此外有少量釉陶和原始瓷。遺址早、中、晚3期的陶器形制、紋飾等方面有變化和區別。早期陶器多呈青灰色,或灰黑色,胎較均勻,外表規整,繩紋較深、緊,排列規整。磨光器物較多,暗紋圖案規整。鬲罐類多折沿較寬而平整,頸部較高,折角明顯,通體較高。鬲略顯分襠,足斷面略圓,襠呈拱形。盆甑類沿較寬平,腹壁深直。盤豆盤部較深凹,壁內曲。晚期陶器多呈瓦灰色或灰白色,胎厚薄不勻,表面多留旋棱。繩紋較粗、淺。磨光器物較少,圖案多粗放寫意的魚鳥。鬲罐類沿較窄、厚,頸部較短而圓卷,圓肩、鼓腹,通體較矮胖。鬲襠外部癟平,下部拱形低,足斷面略呈三角形。盆甑類沿較窄,不規整,頸部折成一斜面,下腹急收。盤豆盤部淺平,壁近直,柄部粗細不勻。

  保護情況 1956年10月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設立侯馬工作站,負責遺址的勘查發掘和日常保護工作。1960年10月15日國務院頒發瞭《關於加強侯馬地區古城遺址的勘探發掘工作的通知》。1963年初步劃定瞭侯馬晉國遺址的保護范圍。1964~1965年樹立瞭保護標志、保護重點和一般保護區的界樁、標樁,並建立瞭村一級的保護組。1980年侯馬市人民政府發佈瞭關於保護晉國遺址的佈告,並重新組建瞭村級保護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