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主要經營農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中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之一。前身是1951年成立、1952年又被撤銷的中國農業合作銀行。成立於1955年3月,1957年併入中國人民銀行。1963年10月恢復,1965年11月再次併入中國人民銀行。1979年2月再次恢復。業務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總行設在北京,各地設有分支機搆。當時的主要任務是:制定農村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度;制定農村信貸計畫,調節和管理農村信貸資金。業務範圍是:辦理農村村的各項存、貸款業務;調節農村貨幣流通;對農村企事業進行現金管理和轉賬結算;領導和管理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業務活動;管理農村金融市場;辦理國務院交辦的其他各項業務。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確立瞭新的金融改革目標,決定把國有專業銀行辦成真正的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經營運作,其政策性金融業務劃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此後,中國農業銀行雖然仍以農村金融業務為主,但其業務范圍已經擴展到商業銀行的各業務領域。至2010年底,資產總額為10.34萬億元人民幣,各項貸款餘額4.96萬億元,各項存款餘額8.9萬億元,實現稅後凈利潤949.07億元。

中國農業銀行總行辦公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