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冶金學傢。青年時期曾周遊義大利和德國,考察冶金作業,後在鐵礦、鍛造廠和兵工廠工作。1513年主管造幣廠,此後他在威尼斯和佛羅倫斯共和國鑄造火炮和修建城堡。1538年任教皇的鑄造廠和兵工廠主管人。他死後,1540年出版他的名著《火法技藝》(De laPirotechnia),共10卷:1.金屬礦;2.半礦產品,包括水銀、硫黃、明礬、砷(信石)、硫酸鹽(礬)、顏料、寶石和玻璃璃;3.試金術和礦石熔煉的準備工作;4.金、銀分離(用硝酸和硫化銻或硫);5.金、銀、銅、鉛、錫的合金;6.巨型塑像和大炮的鑄造;7.熔爐和熔煉金屬法;8.小型鑄件的制造;9.其他火法技術,包括煉金術,酸、酒精等的蒸餾,造幣工作,金工、銀工和鐵工,錫鑞制品,拉絲,制鏡,制陶和制磚;10.硝石、火藥和煙火的制造。書中附有83幅木刻畫,描繪蒸餾用爐、鼓風設備、鉆炮膛和拉絲裝置。《火法技藝》保存瞭早期的冶金和無機化學的許多實用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