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形後效的一種形式。註視偏離垂直或水準方向的一條線段或柵條一定時間之後,再看一條垂直或水平線段或柵條時,覺得它向相反方向傾斜瞭。要想使這種主觀上傾斜的線段或柵條變成垂直或水準的,就必須把所看的客觀上不傾斜的線段或柵條朝著與先前註視的線段或柵條相同的傾斜方向再略為偏移一些角度。這種註視瞭偏離垂直或水準方向的線段或柵條後,所出現的主觀上方位的改變叫做傾斜後效。

  自從M.D.弗農1934年、J.J.吉佈森和M.拉德納1937年年報道傾斜後效以來,研究者們對之進行瞭廣泛的探索。許多研究表明:在一定范圍內,傾斜後效隨適應刺激(即先前註視的傾斜線段或柵條的傾斜程度)而增加,適應方位在5°~20°時後效達到最大值──位移角通常在2°~6°左右。適應方位大於20°,後效隨適應刺激傾斜度的增加而減小。超過一定角度(如45°、60°)就產生間接效應,即適應後看到測驗刺激的傾斜方向與適應刺激相同。最大的間接效應約為最大後效的一半。傾斜後效可以在雙眼之間遷移:如果用一隻眼註視,而用另一隻眼測試,測試眼即出現後效(其強度小於同一隻眼的效應)。

  傾斜後效並不是視網膜的疲勞現象,而是中樞神經系統的效應。這種效應更接近錯覺,它取決於刺激間的相繼關系,而不是同時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