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族的特殊社會文化為基礎,研究不同民族社會形態結構、功能及其發展趨勢的一門學科。

  發展歷史 民族社會學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世紀英國E.B.泰勒、美國L.H.摩爾根等人類學傢的著作。摩爾根的《古代社會》一書對美洲印第安易洛魁原始民族社會進行瞭研究,可被看作是民族社會學的早期著作。1880年出版的法國人類學傢C.勒圖爾諾的《民族志社會學》一書,借助民族學的材料研究社會的發展。他他所稱的“民族志社會學”可看作是民族社會學。1948年,德國民族學傢、社會學傢W.E.米爾曼在《人類學史》中亦使用“民族志社會學”的概念,意在借民族志的實際材料對民族學和社會學做理論的探討。

  19世紀末,德國、北歐國傢和美國就使用民族社會學的名稱,特別是芬蘭的韋斯特馬克學派,多用民族社會學研究原始社會和民間社會。20世紀以來,民族學、社會學和社會人類學得到瞭較快的發展,這些學科的理論和方法互相滲透、交叉,逐漸形成瞭介於民族學和社會學之間的民族社會學。

  研究內容 民族社會學研究的內容非常廣泛,主要有:①不同民族的生活、語言、法律、道德、文化意識等特點及其形成的社會條件;②不同民族現象、民族問題的社會本質;③不同民族社會形態的結構、功能及其發展趨勢;④不同民族集團的關系、社會類型及社會文化變遷的歷史發展過程,等等。民族社會學越來越重視對現代各民族的社會文化生活的研究,它涉及民族城鄉建設、工業發展、就業、人口及其遷移等一系列問題。任何民族群體都是一個社會,凡是社會學涉及的問題,都是民族社會學所要研究的領域。

  民族社會學沒有獨立的、統一的理論和方法,它的理論隨著社會學、民族學、社會人類學研究的深入而不斷發展。在19世紀摩爾根等人的進化論,20世紀初德國和奧地利文化圈派的理論、英國傳播學派的理論和美國歷史學派的理論,20世紀30~60年代的結構功能主義的理論和心理分析學派、民族心理學派、多線進化論等流派的理論中,都有關於民族社會學方面的理論闡述。

  與相關學科的關系 民族社會學作為社會學的一個分支學科是由民族學、社會學、社會人類學發展來的,但它作為一個學科仍然有著自己的獨立性。民族社會學以民族的社會文化結構形態為中心,研究不同民族的社會現象和社會問題,既不像民族學那樣以民族本身為研究對象,也不像社會學那樣以整個社會為研究對象。民族社會學與社會人類學的區別是,前者以民族社會為研究對象,後者以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為研究對象。在研究作為民族共同體的發展階段這一點上,民族社會學與民族學、社會學、社會人類學是一致的。

  中國的民族社會學 中國民族社會學研究早在20世紀30年代就已開始。1930年蔡元培在“社會學與民族學”的演講中說:“社會學與民族學是有密切關系的兩門學科,這兩門學科在其發展過程中有不少方面是相互聯系的”。他在1928~1940年任中央研究院院長期間,曾派許多專業工作者調查研究瑤、苗、高山、彝、黎、畬等民族地區的社會狀況。30~40年代,費孝通的《花藍瑤社會組織》(1936)、林耀華的《涼山彝傢》(1947)、田汝康的《芒市邊民的擺》(1946)等,都是中國民族社會學有價值的著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國學者對各民族社會文化進行瞭大量的調查研究,出版瞭一大批研究中國各民族社會文化的民族社會學專著。

  

參考書目

 費孝通:《民族與社會》,人民出版社,北京,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