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的基本範疇之一。指一定社會或階級對人們履行社會義務的道德行為的肯定和褒獎,同時也包含個人因意識到這種肯定和褒獎所產生的道德情感,即通常所說的榮譽感。榮譽與恥辱相對。在中國,從倫理學意義上使用榮辱概念,最早見於《孟子·公孫醜上》,孟子說:“仁則榮,不仁則辱”。

  榮譽是具體的、歷史的範疇,它在不同的時代、社會、階級,甚至不同的職業中,常常含有不同的內容和表現形式。在原始社會中,人們的榮譽觀念是與盡力參加共同勞動和履行對對氏族的各項義務相聯系的。在階級社會裡,剝削階級和被剝削階級有著根本對立的榮譽觀。剝削階級的榮譽觀本質上是以個人財富和特權為基礎的;被剝削階級則以反抗剝削、壓迫和以辛勤勞動為最高榮譽。

  榮譽與道德義務密切聯系,忠實履行對社會、階級或他人的義務是獲得榮譽的前提。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忠實地履行自己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事業的義務,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能獲得真正的榮譽。

  榮譽包括階級、民族、行業等的集體榮譽和個人榮譽。在社會主義社會裡,個人榮譽和集體榮譽從根本上來說是一致的,集體榮譽是個人榮譽的基礎和歸宿,個人榮譽是集體榮譽的體現和組成部分。馬克思主義倫理學強調集體榮譽高於個人榮譽,同時鼓勵對個人榮譽的關心,它隻是反對為瞭追求個人虛榮而損害集體榮譽的不道德行為。無產階級的榮譽感以集體主義為基礎,與誠實、謙遜等美德聯系在一起,而與虛榮心有著本質的區別。虛榮心以個人主義為出發點,並往往和自私、虛偽、忌妒等聯系在一起。無產階級的榮譽感是激勵人們為社會主義、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的巨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