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法國經院哲學傢、神學傢、詩人。生於法國南特巴萊鎮的貴族傢庭。青年時期放棄長子繼承權,去巴黎學習哲學。先後就學於唯名論者洛色林和唯實論者拉昂的安瑟倫,並同香浦的威廉等研究邏輯和神學。1101年後,相繼在默倫、柯爾貝、吉勒威等地講授哲學,1115年回巴黎講學,取得巴黎聖母學院教席職位並獲座堂神父銜。僅在巴黎,學生即達5000餘人。後因同巴黎聖母大堂座堂神父呼爾伯特的侄女海洛綺絲戀愛,遭呼爾伯特幹涉而入修道院。在修道期間,阿伯拉爾繼續從事教學和研究活動。在在邏輯的共相問題上,他既不贊同洛色林的極端唯名論,也反對威廉與安瑟倫的唯實論,主張溫和的唯名論,後被稱之為概念論。他認為共相僅存在於人的思想中,是顯示多事物間相似性或共同性的概念。在倫理學上他主張動機論,強調人們主觀動機的重要性,認為違背道德良心的行為就是犯罪。在三一論上,接近撒伯裡烏的形相說,認為父、子、聖靈是上帝自我顯現的連續三種表象,因此被控為異端。在罪與救贖的問題上,他否認傳統的原罪說,認為原罪並不帶有原過,亞當傳給後代的隻是對罪的懲罰或後果。他反對坎特伯雷的安瑟倫的救贖補償說,認為耶穌受死,並非提供罪責的補償來滿足上帝維護其自身尊嚴的要求,而是上帝向人啟示他的慈愛,用他的愛感化世人悔改行善,接受上帝的悅納,使神人和好。在信與知的關系上,他批駁坎特伯雷的安瑟倫信以致知的觀點,主張信仰應建立在理性的基礎上,還提倡宗教寬容。阿伯拉爾雖然沒有反對教會及基督教信仰,但是,因強調理性,被認為背離正統教會的傳統教義,為此遭1121年蘇瓦松會議和1141年桑城會議譴責,著作被焚毀。1142年死於聖馬塞爾小修院。主要著作有《是與否》、《基督教神學》、《關於上帝之一體和三位的命題》、《自知》、《我的苦難史》和《哲學傢、猶太人、基督徒之間的對話》。

阿伯拉爾與海洛綺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