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本位制下一種貨幣排擠另一種貨幣的現象。即兩種名義價值相同而實際價值不同的本位幣同時充當交換媒介時,實際價值較高的貨幣(良幣)會被熔化、收藏而退出流通,實際價值較低的貨幣(劣幣)則會充斥市場。它由16世紀英國財政學傢T.格雷欣在向女王提出的改鑄貨幣建議中首先提出,故又稱“格雷欣法則”。

  劣幣驅逐良幣規律是這樣表現的:當金銀市場比價與法定比價發生偏差時,法定價值過低的金屬鑄幣就會退出流通,而法定價值過高的貨幣則會充斥市場。。如金銀貨幣的法定比價為1:15,而市場金銀商品比價為1:16,這時把金幣熔化成金塊按市價換成白銀,把白銀鑄成銀幣再按法定比價換回金幣,如此循環一周就可獲得1份白銀的收益,不斷循環反復的結果是金幣不斷地退出流通,而銀幣則充斥市場,反之亦同。因此盡管法律上規定兩種鑄幣可按法定比價流通,但實際上隻有一種鑄幣在市場上流通,金賤則金充斥市場,銀賤則銀充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