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環境狀況及其對人類影響的統計。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前者是指大氣、水、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動物、水生生物等,後者是指人口、城市、工農業生產、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文化娛樂、公園綠地、名勝古跡等。環境統計為制定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計畫,進行環境管理提供資料。

  環境統計包括:①土地環境統計。主要反映土地及其構成,土地現有量、利用量和保護情況。包括土地的流失和鹽鹼化、沙漠化程度以及草原退化、耕地減少等情況。②自自然資源環境統計。主要反映資源的利用和所產生的環境影響及生態平衡關系。包括森林、水、礦藏、海洋野生動物等資源的擁有量、采集量以及自然保護區、風景遊覽區等自然環境和自然景觀的保護情況。③能源環境統計。主要反映能源及其構成,能源現有量、開采量、消耗量、回收量、利用程度及對環境的影響。④人類居住區環境統計。主要反映人類的存在和發展對環境所造成的改變。包括居住、勞動、文化娛樂、環境衛生等各種房屋建築及公用設施的建造數量、標準和普及程度。⑤環境污染統計。主要反映環境的失調和受到的損害。包括大氣、水、噪聲、農藥、微量金屬、放射性、化學品、三廢(廢渣、廢氣、廢水)的污染情況以及預防和治理污染的措施、投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