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學傢。字獻吉,號空同子。慶陽(今屬甘肅)人。出身寒微。曾祖父贅於王氏,父恢復李姓。弘治六年(1493)舉陝西鄉試第一,次年中進士。因連喪父母,在傢守制。直到弘治十一年,出任戶部主事,後遷郎中。弘治十八年四月,因彈劾“勢如翼虎”的張鶴令,被囚於錦衣獄,不久宥出,罰俸三個月。出獄後,途遇張鶴令,李夢陽揚馬鞭打落其兩齒,可見他嫉惡如仇的強硬態度。正德元年(1506),因替尚書韓文寫彈劾劉瑾奏章,被謫山西佈政司經歷,不久又因他事下獄,賴康海說情得釋。劉瑾敗,,復起任原官,遷江西提學副使。後因替朱宸濠寫《陽春書院記》而削籍。

  李夢陽鑒於當時臺閣體詩文存在“儸緩冗沓,千篇一律”的弊端,決心倡導復古以救其痿痹,確有一定進步作用。他認為“宋人主理不主調,於是唐調亦亡”(《缶音序》);同時也鄙棄中晚唐詩,認為“至元、白、韓、孟、皮、陸之徒為詩,始連聯鬥押,累累數千百言不相下,此何異於入市攫金、登場角戲也”(《與徐氏論文書》)。主張古詩學魏晉,近體學盛唐。他的主張影響甚大。《明史·文苑傳》說他與何景明“倡導復古,文自西京、詩自中唐而下,一切吐棄。操觚談藝之士,翁然宗之”。然而,李夢陽過於強調格調、法式,未能很好地從復古中求創新。尤其在他與何景明的辯論中,意氣用事,論點更趨偏激,導致刻意古節、泥古不化的流弊,甚至走上抄襲剽剝的道路,反而扼殺詩歌創作的生機。直到晚年,他有所悔悟,在《詩集自序》裡,承認“真詩乃在民間”,而自己的詩是情寡詞工,並非真詩。

  李夢陽創作的樂府和古詩較多,其中有不少富有現實意義的作品,且寄寓瞭作者力求有所改革的政治理想。《朝飲馬送陳子出塞》揭露瞭明朝軍隊的腐敗:“萬裡黃塵哭震天,城門晝閉無人戰”;還描寫瞭勞動人民的悲慘處境:“今年下令修築邊,丁夫半死長城前。”筆力頗為蒼勁沉重。《君馬黃》刻畫宦官的驕橫,也栩栩如生。坐車的宦官由於“前徑狹以斜,曲卷不容車”,竟然下令拆房毀屋,於是“大兵拆屋梁,中兵搖楣櫨,小兵無所為,張勢罵蠻奴”,暴露瞭封建統治集團的罪惡。《空城雀》通過對群雀啄麥、坐享其成的描繪,表示瞭對既無利彈、又蔑網羅的貧苦“翁嫗”的同情,很有深意。《玄明宮行》鋪敘瞭宦官住地的盛衰,抨擊瞭他們的窮奢極欲,更嘲諷瞭這些傢夥頃刻煙消雲滅的可悲下場。

  李夢陽的樂府、歌行在藝術上有相當成就。他善於結構、章法,如《林良畫兩角鷹歌》從畫說到獵、從獵生發議論,後畫獵雙收,很見功力。但時有雕鑿之痕,並未臻於自然流轉的神境。另有部分樂府模擬嚴重,不足取。除樂府、歌行之外,李夢陽的七律也有特色。他專宗杜甫,七律多氣象闊大之辭。如《臺寺夏日》對臺寺的描繪,很有磅礴飛動的氣勢,並蘊藏著鑒古知今的情思。他創作七律,也能註意開闔變化。王維禎認為:“七言律自杜甫以後,善用頓挫倒插之法,惟夢陽一人。”但也應看到,李夢陽的七律並非全是雄渾健拔之作,還有少數興象飄逸、風味盎然的詩篇。如《舟次》“貪數岸花杯不記,已沖風雨僴猶牽”,《春暮》“荷因有暑先擎蓋,柳為無寒漸脫綿”,用詞精警而自然,情趣橫生而不落俗套,另具一種風致。

  著有《空同集》66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