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文學創作中表現出來的一種帶有綜合性的總體特點。就一部作品來說,可以有自己的風格;就一個作傢來說,可以有個人的風格;就一個流派、一個時代、一個民族的文學來說,又可以有流派風格(或稱風格流派)、時代風格和民族風格。其中最重要的是作傢個人的風格。風格是識別和把握不同作傢作品之間的區別的標誌,也是識別和把握不同流派、不同時代、不同民族文學之間的區別的標誌。

  從漢語詞義上看,“風格”最早是講人,特指人的作風、風度、品格等,後來才才用於文學創作。用“風格”來概括人的特點和文學創作的特點,大約始於魏晉南北朝時期。這也是中國文學理論批評史上開始形成比較系統的風格理論的時期。曹丕在《典論·論文》中所講的“氣”和“體”,劉勰在《文心雕龍》中所講的“體性”,鐘嶸在《詩品》中所講的“味”,大都與風格有關。劉勰還開始正式使用“風格”一詞來評論作傢,他在《文心雕龍·議對》中說:“仲瑗博古,而銓貫有敘;長虞識治,而屬辭枝繁;及陸機斷議,亦有鋒穎。而腴辭弗翦,頗略文骨,亦各有美,風格存焉。”稍晚的顏之推在《顏氏傢訓·文章》中也說:“古人之文,宏材逸氣,體度風格,去近實遠。”他們所說的“風格”,已與現代的含義相近。

  用人格來說明風格,在中國和外國都是通例,如中國古代所說的“文如其人”,法國佈封所說的“風格就是人”(《論風格》)等。但不能絕對化。如清代學者紀昀在評論劉勰關於人心、情性等內在因素必然與其外在表現風格相符,即“表裡必符”的命題時說,“此亦約略大概言之,不必皆確。萬世以下,何由得其性情。人與文絕不類者,況又不知其幾也。”現代學者錢鐘書則認為:“心畫心聲,本為成事之說。實鮮先見之明。就所言之物可以飾偽,巨奸為憂國語,熱中人作冰雪文,是也。其言之格調則往往流露本相,狷急之人作風不能盡變為澄淡,豪邁之人秉性不能盡變為謹嚴。文如其人,在此不在彼也。”(《談藝錄》)由於偽飾,由於某些作傢人格的兩重化等創作過程中的復雜因素,風格與人格有時並不一致或不完全一致,這種現象是存在的。但從根本上說,“文如其人”或“風格就是人”的命題,還是具有普遍意義的。

  形成作傢藝術風格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大致可以歸納為主觀因素(或稱內部因素)和客觀因素(或稱外部因素)兩個方面。風格就是在主觀和客觀諸因素的交互作用和統一中表現出來的。主觀因素,是指進入創作過程並作為創作主體出現的作傢的自身條件,包括作傢的世界觀、藝術素養、個人經歷、稟賦、氣質、學識等。這些因素本身並不就是風格,但它們卻從各自的角度影響風格的形成。其中,世界觀的影響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因為從描寫對象的選擇,描寫角度的確定,到作者所作的社會政治評價、倫理道德評價和審美評價等,都是在世界觀的指導之下進行的。作傢多方面的藝術素養,包括藝術鑒賞力和藝術地感受生活、捕捉形象和細節的能力以及藝術表現的能力,還包括文學以外的音樂、繪畫、舞蹈等方面的藝術素養,也都是影響風格形成的重要因素。

  作傢特殊的生活道路和遭遇,作傢所經歷的世態炎涼和離合悲歡,也都會在他的作品中留下印記,影響到他的創作風格。

  至於作傢個人的氣質、稟賦對風格的影響,中國古代的文學理論中更是早就註意到瞭。曹丕所說的“文以氣為主”(《典論·論文》),就強調瞭“氣”是形成風格的主要根據(見文氣)。劉勰則進一步指出:“然才有庸儁,氣有剛柔。學有淺深,習有雅鄭,並情性所鑠,陶染所凝,是以筆區雲譎,文苑波詭者矣。”他既不否認先天的氣質,又提出瞭後天的陶染,並把“才”、“氣”、“學”、“習”作為影響風格的四個要素,用來說明創作上多種多樣的藝術風格的形成。

  除瞭主觀因素外,風格的形成還要受到一系列客觀因素的影響。所以魯迅說,風格“不僅因人而異,而且因事而異,因時而異”。所謂“因事而異”,是說描寫對象(即題材)因其特點和性質的不同,而影響到作品的面貌。描寫壯美的事物,不能以柔媚的筆調臨之;描寫可笑的事物,也不能以莊重的筆調臨之。描寫對象本身的性質和特點對風格的制約,反映瞭生活源泉對創作的決定作用。所謂“因時而異”,是指外部的具體時代條件和歷史環境等對作傢藝術風格的影響。由於作傢的創作總是在特定的時代歷史條件下進行的,所以活動在不同時代的作傢在風格上也會帶有不同的時代印記。如古人所說的“治世之音安以樂”、“亂世之音怨以怒”、“亡國之音哀以思”(《詩大序》),就說明瞭時代社會因素必然要在文學創作中表現出來。此外,各民族不同的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和語言方式,不同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心理素質等,則會影響到民族風格的形成。

  上述影響風格形成的諸主觀因素和客觀因素,主要是從創作內容方面著眼的。但風格並不僅僅在於內容,而是在內容和形式的統一中表現出來的。因此,不僅一些形式方面的因素如體裁、語言等,而且藝術方法、寫作技巧等都會對風格的形成產生影響。《典論·論文》說:“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文心雕龍·定勢》說:“章表奏議,則準的乎典雅;賦頌歌詩,則羽儀乎清麗;符檄書移,則楷式於明斷;史論序註,則師范於覈要;箴銘碑誄,則體制於宏深;連珠七辭,則從事於巧艷……。”就說明瞭不同體裁對於風格有不同的要求。而不同的語言特點,則既是形成風格的重要因素,又是風格的重要外在表現。語言風格是創作風格的重要方面。至於采用不同的藝術方法,對於創作風格的影響更為明顯,浪漫主義作傢與現實主義作傢通常都表現出不同的風格。

  由於多種因素的交互作用,形成瞭創作風格上的千差萬別。劉勰曾把風格分為典雅、遠奧、精約、顯附、繁縟、壯麗、新奇、輕靡八類,遍照金剛分為六類,司空圖分為二十四類,無論哪種分法,都是不能窮盡的。從理論上說,風格的差異應該是無限的。

  獨特的創作風格,是作傢在藝術上成熟的標志。形成風格的諸主觀因素、客觀因素、形式因素等,隻有通過作傢的藝術實踐,在他的一系列作品中統一在一個穩定的風格整體的情況下,才是有意義的。有瞭這個比較穩定的風格特點,作傢才有自己獨特的創作面貌,從而和其他作傢區別開來。

  作傢獨特風格的形成,固然有所師法,有所承傳,但更重要的是獨創。風格上的獨創性,就是要在博采眾長的基礎上,通過辛勤的探索,積累和發展自己的創作個性和特點。

  風格的穩定性和變動性,是研究風格問題的一對重要范疇。風格的穩定性,或相對穩定性,是指一個作傢的主要風格特點一旦形成,就常常貫穿在這個作傢創作的許多階段和諸多方面。風格的穩定性多半和作傢的性格、秉賦、氣質等關系較大。此外,民族風格、民族傳統,特別是民族性格、民族形式、民族語言這些因素的制約,也常常是形成風格穩定性的重要方面。風格的變動性主要是指風格的發展。作傢創作風格的成熟,往往有一個發展過程,即使已經形成瞭自己獨創的風格,它也不是僵化的,而是隨反映對象的不同,寫作時具體的客觀環境和主觀心境的不同,還會有所發展變化,顯出階段性來。

  風格的一致性和多樣性,是研究風格問題的另一對重要范疇。就同一作傢而言,風格的一致性也主要來源於作者的人格、個性、氣質等因素,它又常常與風格的穩定性相聯系;風格的多樣性則主要來源於描寫對象的差異,也與作者通過創作活動而物化在對象上的主觀情感的不同側重面有關。所謂一致,是多樣性的一致,是異中之同;所謂多樣,則是一致中的多樣,是同中之異。如杜甫的基本風格是沉鬱頓挫,這個風格特點差不多貫穿瞭他一生幾個主要創作時期的始終,表現為穩定性和一致性;但從詩人創作所涉及的廣闊范圍和不同的主觀色彩來看,它又表現出變動性和多樣性。王安石說:“至於杜甫,悲歡窮泰,發斂抑揚,疾徐縱橫,無施不可。故其詩有平淡簡易者;有綿麗精確者;有嚴重威武若三軍之統帥者;有奮迅馳驟若覂駕之馬者;有淡泊嫻靜若山谷隱士者;有風流蘊藉若貴介公子者。”就指出瞭同一作傢風格的多樣性。

  在文學史上,人們常常把風格相近的作傢,放在一起稱為流派(見文學流派)。比流派風格范圍更大的是時代風格(或稱歷史風格)和民族風格。時代風格是一個歷史時期的文學創作所表現出來的共同特點,這個共同特點使這個時代的文學與其他時代相區別。民族風格是每個民族在文學上所表現出來的與其他民族文學相區別的獨特點。從一個民族的范圍來說,民族風格更多表現為相對穩定性的一面(當然也有發展,隻是較緩慢);而時代風格則表現瞭這種民族風格發展的階段性和歷史性,更多地表現為變動性的一面。然而,無論民族風格、時代風格,還是流派風格,歸根結底都要由這個民族、時代或流派的代表作傢的個人風格來體現。所以,對個人風格的研究是風格理論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