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是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的。原始人類在為生存而同自然界進行的鬥爭中,發展瞭走、跑、跳、投擲、攀登、遊泳以及其他各種技能。這些原始人類的生產和生活技能與現代人的體育活動,都是身體的活動,其區別在於前者主要用以謀生,後者主要用以鍛煉身體。體育作為一個專門的科學領域,是在人類社會長期的實踐中,隨著社會生活和生產的不斷發展而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它受一定的社會政治、經濟的影響與制約,也為一定的社會政治、經濟服務。

  在在中國,體育的廣義含義與體育運動相同。它包括身體教育(即狹義的體育)、競技運動、身體鍛煉3個方面。身體教育與德育、智育、美育相配合,成為整個教育的組成部分。它是有目的、有組織、有計劃地促進身體全面發展,增強體質,傳授鍛煉身體的知識和技能,培養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堅強的意志的一個教育過程;競技運動是指為瞭最大限度地發展和不斷提高個人、集體在體格、體能、心理及運動能力等方面的潛力,以取得優異運動成績而進行的科學的、系統的訓練和競賽;身體鍛煉是指以健身、醫療衛生、娛樂休息為目的的身體活動。這3個方面因目的不同而互相區別,但又互相聯系。它們都是通過身體活動全面發展身體和增強體質,都有教育和教學的作用,也都有提高技術和競賽的因素。有關體育的幾個基本概念如下:

  體育 本來英文是physical education,指的是以身體活動為手段的教育,直譯為身體的教育,簡稱體育。在古希臘,遊戲、角力、體操等曾被列為教育內容。17~18世紀,在西方的教育中也加進瞭打獵、遊泳、爬山、賽跑、跳躍等項活動,隻是尚無統一的名稱。18世紀末,德國的J.C.F.古茨穆茨曾把這些活動分類綜合,統稱為“體操”。進入19世紀,一方面是德國形成瞭新的體操體系,並廣泛傳播於歐美各國;另一方面是相繼出現瞭多種新的運動項目,在學校也逐漸開展瞭超出原來體操范圍的更多的運動項目,建立起“體育是以身體活動為手段的教育”這一新概念。於是,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體操”和“體育”兩個詞並存,相互混用,直到20世紀初才逐漸在世界范圍內統一稱為“體育”。

  在中國,19世紀60年代以後,隨著近代體育的傳入而有瞭新的專用詞匯。先是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這段時間,在軍隊訓練中引進瞭國外的新式兵操。後來,在教育制度中納入瞭兵操的某些內容,當時稱之為“體操”。作為學校的一門課程則稱為“體操科”。在這期間,還陸續傳入瞭田徑、球類等各項運動,於是“體育”(即英文中的physical education)一詞也被啟用。在一段時間裡,中國也有一個“體操”與“體育”二詞並用的過程。1923年,當時政府新學制課程標準起草委員會公佈的《中、小學課程綱要草案》中正式將學校“體操科”改為“體育課”。自此,“體育”一詞便逐漸代替瞭原來意義的“體操”。

  近幾十年來,體育的實踐有瞭很大的發展,出現瞭身體教育、競技運動和身體鍛煉3個互相區別而又互相聯系的內容,並逐漸發展成為一個與教育和文化相並列的新的體系。到50年代,各國學者越來越感到“體育”(即身體教育,physical education)這個反映教育范疇的專用詞,已不能概括新發展起來的這個學術領域的全部內容,需要創立一個新名詞。1953年,有40多個國傢在美國舉行瞭第1次國際體育會議,曾討論過這個問題。以後,美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加拿大、蘇聯、日本等國都曾展開過討論。1963年成立瞭“統一體育術語國際研究會”,第1屆大會就是以討論體育基本概念為中心,後來還編輯出版瞭《體育術語小辭典》。不少國傢都有瞭這方面的專用詞匯,如蘇聯百科全書中稱之為ризическая кулътура и спорт(直譯為“身體文化與運動”,習慣譯為“體育與運動”,簡稱“體育運動”),解釋為“社會總文化的一部分,是為增進健康,發展人的身體能力,並為適應社會實踐需要而利用這些能力的一個社會活動領域”。美國百科全書用的是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體育與運動),釋文是:“泛指一切非生產性的體力活動,即從興趣出發,以競技為目的和以強健身體為目的的體力活動”。但在英文中還有兩個類似的詞,一個是美國百科全書中的athletic sports(直譯是“競技運動”,一般譯為“體育運動”),是當體育(身體教育)和運動兩個詞作為一個詞來用時所采用的專門詞匯,其含義和這本書中的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相同。另一個是國際體育名詞協會出版的《體育名詞術語》中的physical culture(直譯為“身體文化”,一般譯作“體育”),解釋為“廣義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它綜合各種身體活動來提高人的生物學潛力和精神潛力的范疇、規律、制度和物質條件”。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有與英文physical culture相對應的詞,稱為“Körper kultur”,也有“身體文化與運動”這個詞,稱作“Körper kultur und Sport”。但近年來又有人主張用“sport”作為總概念,其內容是指所有旨在遊戲和取得好成績的,為增強身體和精神靈活性服務的,特別是身體活動領域裡的人類活動形式的總稱。

  在中國,當體育活動在社會上發展起來以後,“體育”一詞出現瞭廣義和狹義的兩種用法。用於狹義時是指身體教育;用於廣義時是“體育運動”的同義詞,是包括身體教育、競技運動和身體鍛煉3方面內容的總稱。

  運動 本來譯自英語的sport,源出於拉丁語Disport,本來的含義是“離開工作”,即通過一些輕松愉快的身體活動使人轉移對日常生活的艱難和壓力的註意力。在美國、蘇聯、英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日本等國的百科全書和辭典中,都還保留有這樣的解釋:sport 是遊戲、娛樂活動。如美國《韋氏體育詞典》(1976年版)把 sport解釋為“一種娛樂或競賽活動,需要一定的體力或技巧,如用球、鐵餅或羽毛球等進行運動和計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體育百科全書》(1973年版)稱 sport是“以遊戲和提高運動成績為特點的、為增強身體和精神活動能力服務的人類活動的各種形式的總稱。這些活動一般都有自己的規則,可以進行自由比賽並有自己的組織形式”。但現在各國學者對 sport的含義的看法並不完全一致,如美國的佈切爾認為 sport是與表現堅韌、頑強、靈巧的遊戲競賽相關的用語。日本的加藤在其所著《體育概論》中,認為“競技運動是一般所說的以樂趣為目的,不求直接教育效果的活動”。日本的前川峰雄則認為“ sport是指以遊戲和比賽這種形式出現的運動來說的”。由此可知,隨著體育運動的實際內容的發展,“ sport”一詞的含義已經因用於反映不同的內容而起瞭變化。在中國譯為“運動”時也有兩種不同的用法和解釋,一是泛指身體活動的過程;一是指體育的手段,其中包括各種遊戲和專門的運動項目。

  競技運動 是 sport一詞近年來逐漸形成的具有新的含義的一個概念。隨著體育實踐的發展,sport這個詞雖然還保留有遊戲的因素,但是這些因素已經不是主要的瞭,而出現瞭一種強調 sport的競賽、競技含義的見解,如加拿大的蓋伊和基裡翁認為“sport是根據規則進行的、以取勝為目的的競賽性和娛樂性體力活動”。國際體育名詞協會1974年出版的《體育名詞術語》中,把 sport的基本含義規定為“專門的競賽活動,在這一活動中,個人或集體為瞭充分發揮形態、機能和心理能力──具體表現為本人或對手的紀錄被超過──而緊張地從事各種身體活動”。現代的競技運動與遊戲(play)、娛樂(recreation)、比賽(game)相比,它有以下一些突出的特征:①必須充分調動和發揮人的體力和智力方面的能力,甚至是潛在的能力;②運動員隻能在專門的國際機構公佈的正式規則范圍內,充分發揮個人或集體的體力、技術和智力,有效地擊敗對手;③參加競技運動的人,往往是肩負著一個組織、團體或國傢的委托,由於責任和義務的加強,而加重瞭精神上的壓力和負擔;④它的目的是追求功利,不再是個人娛樂和消除疲勞的活動,因而其活動本身以外的價值往往具有更大的意義;在這種情況下,運動員、教練員以及有關的組織管理人員,為瞭取勝而進行的艱苦的訓練和比賽活動,可能給他們的身心帶來過度的緊張。由此可見,競技運動這個詞逐漸失去瞭“ sport”本來的含義,已經歷史地演變成一個新的概念。中國把“ sport”譯作“競技運動”時也是這個新的含義。

  體育運動 它的含義與廣義的體育相同。

  關於體育的這幾個基本概念是有層次的和互相聯系的。體育科學作為一個獨立的體系,是近幾十年才發展起來的,並且正處於逐步完善的過程中。由於不同的國傢體育的發展情況不同,對體育的要求和所采取的措施也不一樣,甚至區別很大。所以,在用詞上一時也難以求得統一,象“ sport”一詞可以多用,而一個總概念又可能是多詞一用的這種狀況,不僅在國際上存在,即便是在一個國傢內也存在。中國也不例外。多數人習慣於把“ 體育”一詞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用法,廣義的“體育”與“體育運動”是同義詞。但也有人主張總概念應稱為“體育運動”,“體育”仍為狹義體育的專用詞;有的認為廣義的“體育”既然與“體育運動”是同義詞,則狹義的“體育”就以采用“體育教育”一詞為好,以利區別和便於使用;也有人主張總概念就用直譯外來語“身體文化”,以利國際交往;還有人主張“體育”和“運動”作為兩個不同的科學體系的總名稱等等。總之,體育的基本詞匯科學化和規范化的問題,是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國學者正在關心和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