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字典裏屬於同一偏旁的部目。東漢許慎作《說文解字》,以小篆為主,分析字形的結構,把具有同一個形旁的字歸在一起,稱為一“部”,全書共分為540部,開始是“一”部,最後是“亥”部。每部把共同所從的形旁字列在開頭,這個字就稱為部首。如玉、山、人、水、木等都是部首。

  自許慎創立以形旁編排文字的方法以後,這種方法千百年來一直為編纂字書的人所採用,隻是分部的多寡有所不同。梁代顧野王(519~581)作《玉篇》,分為542部,明代梅梅膺祚作《字匯》,則減為214部,張自烈作《正字通》,清代編《康熙字典》,都跟《字匯》相同。不過由篆書變為隸書,由隸書變為楷書,字形筆畫的結構改變很大,有些獨體字就很不好歸部,如年、及、也、丸等一些不好定部的字,在字典裡隻好另立檢字表,以便檢查。

  以前字書的分部是根據篆書的寫法來制定的,如果按照楷書的寫法來分部,有些形旁就要有增有並,如從“火”與從“灬”的,從“心”與從“忄”的,從“人”與從“亻”的,從“手”與從“扌”的,就應當各分為兩部。《新華字典》的《部首檢字表》分為189部,比《康熙字典》的214部少25部,這樣的改變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