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稱智力落後或智力低下兒童,指智力發展落後於或低於同年齡正常兒童水準的兒童。低常兒童不同於主要是有情緒障礙的患精神病的兒童以及有行為問題的問題兒童(見問題行為)。

  智力的落後或低下有程度的差別,這種差別一般是用智力測驗中的智商表示的。凡智商低於85的是低常兒童。90%左右的低常兒童屬於輕度或中度落後,也稱可教育的智力落後。他們的認知能力和學習能力有如下的特點:語言出現晚;感知速度慢、範圍窄;觀察力差;視覺與運動協調差;註註意力不穩定、易分心;記憶速度慢、保持差、遺忘快;機械識記較意義識記好;抽象思維能力差,不善於分析和綜合,難以看出事物的本質特點和內在聯系,缺乏邏輯性(如看不懂連環畫的故事情節);數概念差,計算有困難,根本不瞭解應用題中的數量關系。由於有瞭以上這些認知能力或學習能力的特點,他們在學習小學功課時理解水平低,學得慢、忘得快,不會靈活運用知識,書寫困難。許多輕度的低常兒童學瞭三、四年小學的功課,不會照讀課文,不會做20以內的加減法;中度的低常兒童甚至學瞭五、六年,連10以內的加減法也不會。但是,在特殊教育的條件下,在反復的學習中他們也能掌握一定的知識。

  智力落後或低下發生於有機體的發育階段。造成兒童智力低常的原因,十分復雜。有屬於出生前因素(如遺傳、父母為近親婚配、母孕期患病、情緒障礙和外傷等)造成的,有屬於出生過程中的因素(如窒息缺氧、臍帶繞頸多圈、異常分娩等)造成的,也有屬於出生後的因素(如疾病的後遺癥、環境刺激少、缺乏教育等)造成的,還有一部分低常兒童的發病原因不明,有待於進一步調查研究。

  智力是否正常,一般用智力測驗來診斷。目前世界上對兒童使用得最多的是斯坦福-比內智力量表和韋克斯勒兒童智力量表,對嬰兒使用得最多的是丹佛發展篩選測驗、貝利嬰兒發展量表和格塞爾發展量表。早期被診斷為智力低常的兒童,經過特殊的教育、訓練、智力可以有一定程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