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宋初在洞庭湖地區的一次農民起義。北宋末,鼎州武陵(今湖南常德)人鐘相在傢鄉利用宗教活動組織群眾。他宣稱:“法分貴賤貧富,非善法也。我行法,當等貴賤,均貧富。”代表瞭農民要求財富平均、社會地位平等的政治主張,深受群眾擁護,稱之為“老爺”或“天大聖”。傳教20餘年,影響擴大到洞庭湖周圍各縣。

楊麼戰船模型

  金兵渡江南犯,所過殘破,官兵和潰卒到處燒殺搶掠,南宋統治者橫征暴斂,政繁賦重,南方人民陷於水深火熱之中,江西、福建、荊湖各路先後爆發瞭農民起義。建炎四年(1130)二月,在金兵屠潭州(今湖南長沙)、孔彥舟匪軍犯澧州(今湖南澧縣)、鼎州的危急之際,鐘相率眾起義,保衛傢鄉。建國號楚,年號天載,鐘相稱楚王,立子鐘子昂為太子,設立官屬。起義軍“焚官府、城市、寺觀、神廟及豪右之傢,殺官吏、儒生、僧道、巫醫、卜祝及有仇隙之人”,把殺官吏等人稱為“行法”,把平分這些人的財產稱為“均平”,斥宋朝國法為“邪法”,保護“執耒之夫”和“漁樵之人”,凡是參加起義的無稅賦差科,不受官司法令束縛。這些受到人民熱烈擁護,起義軍很快攻占瞭鼎、澧、荊南(今湖北荊州)、潭、峽(今湖北宜昌)、嶽(今湖南嶽陽)、辰(今湖南沅陵)等州的19個縣。鼎州地主豪紳勾結孔彥舟匪軍攻破鐘相營寨,鐘相及鐘子昂被俘遇害。部眾在楊麼等領導下,繼續堅持鬥爭,聲勢更加擴大。

  楊麼等在洞庭湖周圍建水寨幾十座;大造戰船,充分利用河港交錯的地形與己方善於操舟的特長,與敵軍周旋。特別在俘獲南宋官軍車船和工匠後,又大造車船,這種大型戰船,用腳踏動車輪即可擊水前進,其行如飛,四周裝有打擊敵船的拍竿,從此水軍更加強大,曾創造過一日內殲滅南宋水軍上萬人的戰績。他們采取“陸耕水戰”的方針,春夏耕耘,秋冬水落則收糧於湖寨,載老小於泊中,壯丁則可四出作戰,因此在與官軍作戰中一直占優勢。紹興三年(1133)四月,起義軍重建楚政權,立鐘相幼子子儀為太子,稱楊麼為大聖天王。這時起義軍控制瞭北達公安,西及鼎、澧,東至嶽陽,南抵長沙之界的廣大地區。

  紹興五年春,宋高宗調嶽飛前往鎮壓起義軍,並派宰相張浚親臨督戰。嶽飛在湖區各要道屯駐重兵,加緊經濟封鎖,並在夏季進兵,蹂踐禾稼,造成起義地區嚴重乏食、人心動搖,乘機大力開展誘降活動。黃佐、楊欽等叛變投降,起義軍內部被分化瓦解,楊麼力戰不屈,被俘犧牲。澧州的起義軍又堅持瞭一年多才最後失敗。這次起義前後共持續六年半之久。

  

推薦書目

 何竹淇. 兩宋農民戰爭史料匯編. 北京: 中華書局, 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