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散文傢、哲學傢。字習之。隴西成紀(今甘肅天水)人。貞元十四年(798)進士。元和時任史館修撰、考功員外郎。出為廬州刺史。終山南東道節度使、檢校戶部尚書。李翱卒年,《舊唐書》李翱傳所載,定於武宗會昌元年(841),清人沈炳震、近人岑仲勉均有辨訛,定為文宗開成元年(836)。

  李翱曾被清人列入唐宋十大傢。他是韓愈的侄婿,從韓愈學文,但自視甚高,稱韓為“兄”為“友”,不自居於弟子之列。他的散文發展瞭韓文平易的一面,如《楊烈烈婦傳》、《高愍女碑》寫藩鎮叛亂中剛烈的婦女形象,《韓吏部行狀》述韓愈一生行事,文筆均平實流暢,並富有感情色彩。《來南錄》記載元和三年十月自長安經洛陽,由水道至廣州的行程,雖極簡略,但已是日記規模,開後來日記體遊記散文的先聲。在文論方面,他曾闡釋韓愈關於“道”的觀念,強調文以明道(《答朱載言書》、《答侯高第二書》、《寄從弟正辭書》等)。他還寫有《復性書》三篇,提出避免人性受惑的方法為“弗慮弗思,情則不生;情既不生,乃為正思”,對宋代理學有一定影響。李翱曾任史職,有志於修史,自稱“欲筆削國史,成不刊之書,用仲尼褒貶之心,取天下公是公非為本”(《答皇甫湜書》),但在史學方面並未留下著作。

  《新唐書·藝文志》著錄《李翱集》10卷。今傳《四部叢刊》本《李文公文集》18卷,系據明成化刊本影印。李翱不長於詩,現僅存他與韓愈、孟郊合作的《遠遊聯句》中“取之詎灼灼,此去信悠悠”一聯,見於《韓昌黎集》,《全唐詩》亦收入。《全唐詩》收其詩7首。事跡見新、舊《唐書》本傳。